发表时间: 2024-04-24 17:05:00
作者: 广东专利代理协会
来源: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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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诉讼代理人:
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修订)》(全专协〔2023〕002号)第十九条规定,经协会推荐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专利代理师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十二课时的诉讼业务培训。如诉讼业务培训课时低于上述标准,协会将在2024年第二季度集中更新诉讼代理人名单时(6月中下旬)取消推荐。
现将2023年度诉讼业务培训课时情况予以公布,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及诉讼代理人及时查看核实。未满足课时的诉讼代理人可继续登录“协会远程教育培训系统-诉讼代理人远程教育培训入口”免费进行学习,并由机构出具课时补齐申请,以保证后续诉讼业务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4年4月18日
联系人:丛敬哲、张丽
联系电话:010-62089415 、010-62089420
联系邮箱:edu@acpaa.net